阳光之家社工事务所

社工实务

社工如何为个案案主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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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工为个案案主提供服务大体遵循以下程序:

首先。社工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发现需要帮助的人,并与之建立沟通关系,使之成为自己的工作对象,行话称之为“案主”。

其次,研究分析“案主”的问题,将其问题进行分门别类,找出可以解决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许多具体问题社工根本无法解决,因此,社工只能协助“案主”解决那些可以解决的问题。对于那些不能解决的问题,社工能够做的,只是帮助“案主”改变对问题的看法,譬如,社工不能帮助“案主”避免灾难,但可以帮助“案主”勇敢地面对困难。

再次,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解决“案主”的问题,往往需要资源,社工的方法不是向政府申请资源,而是调动社会资源,帮助“案主”解决问题。社会资源包括各政府职能部门现有的公共政策所包含的福利,譬如,深圳市民政局推出的“社区居家养老资助计划”,“雏鹰展翅助学计划”、“老有所乐计划”、“高龄独居老人关爱计划”、“老人互助计划”、“临终关怀计划”、“劳务工关爱基金”和为特困群众专门设置的各种救助计划,以及劳动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残联和工青妇等部门的许多政策措施都包含了大量的福利。但是,困难群众可能不了解这些政策,或者不懂得如何申请这些福利。社工的作用在于,结合“案主”的情况,帮助他们了解和获取这些福利。社会资源还包括来自社会的互助,如发动社会捐赠、推动邻里互助等等。

最后,调动“案主”的潜能解决问题。社工“伦理”包括“助人自助、尊重、包容、接纳、案主自决”。其中,“案主自决”是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社工不是救世主,不能代替“案主”解决问题,而是在尊重、包容和接纳“案主”并充分调动“案主”积极性和能动性的前提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协助“案主”自己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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