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之家社工事务所

通知公告

【素社】弘扬·美好——第五届优秀志愿者表彰大会表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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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志愿精神,彰显志愿文化,强化志愿者的凝聚力与归属感,同时提升中心志愿服务的知晓度,展示服务成效,阳光之家社工事务所素社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计划2018年3月10日下午在欢乐舞台开展以“弘扬·美好”为主题的第五届优秀志愿者表彰大会。    

一、表彰对象

素社街家综志愿者个人、志愿团队

二、服务时段及服务地域要求
   时数统计时段:2017011日至20180230
   志愿服务地域:在素社街内开展的志愿服务

三、表彰奖项

一至五星级志愿者     

优秀志愿者

新秀志愿者

优秀志愿团队

新秀志愿团队      

四、表彰条件

序号

表彰奖项

表彰条件

1

一星级志愿者

(1)表彰者须为素社街家综注册志愿者,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无不良行为或服务记录;
(2)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的志愿服务时数达100-200小时。

2

二星级志愿者

(1)表彰者须为素社街家综注册志愿者,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无不良行为或服务记录;
(2)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的志愿服务时数达201-300小时。

3

三星级志愿者

(1)表彰者须为素社街家综注册志愿者,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无不良行为或服务记录;
(2)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的志愿服务时数达301-400小时。

4

四星级志愿者

(1)表彰者须为素社街家综注册志愿者,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无不良行为或服务记录;
(2)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的志愿服务时数达401-500小时。

5

五星级志愿者

(1)表彰者须为素社街家综注册志愿者,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无不良行为或服务记录;
(2)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的志愿服务时数达501-600小时。

6

优秀志愿者

(1)表彰者须为素社街家综注册志愿者,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无不良行为或服务记录;
(2)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的志愿服务时数达40-100小时。

7

新秀志愿者

(1)表彰者须为素社街家综注册志愿者,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无不良行为或服务记录;
(2)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能够每月定期参与素社街家综的品牌志愿服务。

8

优秀志愿团队

(1)该志愿服务队须为素社街家综注册的志愿服务队或长期与素社街家综合作开展服务的社会团体/企业单位;

(2)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能够定期在素社街内开展志愿服务。

9

新秀志愿团队

(1)该志愿服务队须为素社街家综新注册的志愿服务队或初步与素社街家综合作开展服务的社会团体/企业单位;

(2)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至少在素社街内开展一次志愿服务。

 

表彰时间安排
   1、评选审定(0227-0306日):素社街家综将结合志愿服务时数及日常参与表现等综合因素评选出获奖名单。
   2、获奖公示(0307-0309日):获奖名单将于粤穗社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中,若被公示人受到投诉,素社街家综将进行核实,经核实不符合表彰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的表彰资格。
   3、表彰大会03月10日下午):举行弘扬·美好——第五届优秀志愿者表彰大会,邀请获奖人员及团队参与并颁发相关的奖项。

      活动咨询:
      联系人:黄社工梁社工
      联系电话:020-890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