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之家社工事务所

通知公告

阳光之家社工事务所 关于未开展收费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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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机构至2012年承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以来,机构员工秉承“助人自助”的服务宗旨,为辖区居民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由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中,有专项服务经费用于社工开展服务,故我机构暂未开展收费项目。

特此说明。

 

 

阳光之家社工事务所

20141010